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解决幼儿园教师缺员问题,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献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150名。现公告如下: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献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考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环节都要持有“河北健康码”绿码,接受行程码查验,除身份核验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体温正常才能参加招聘。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中高风险地区来献县人员需隔离期满且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河北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二)报名资格及证件审查
1、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021年9月7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下午5:30。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要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来献县人员需隔离期满)和“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接受行程码查验,经测体温正常,务必佩戴口罩才可进入报名地点。
2、资格及证件审查
资格及证件审查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登
陆献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献县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要求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到县人社局二楼大厅报名。按照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考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命题、阅卷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及幼儿保教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及考场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月16日,地点在献县人社局七楼事业股。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面试。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县纪委监委监督
的方式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封闭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试讲+才艺展示(包括唱歌和跳舞)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面试考场地点和面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公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人数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院校录取批次高者、基层工作经验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照上述排名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资格复审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证件、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录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选择任教学校后,报县政府审批,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任教学校选择:各岗位录用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本人依次选择相应招聘岗位任教学校,实行高分优选。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任教学校,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任教学校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