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第二中学、第五中学、乐寿镇中学、一实验、二实验、三实验、四实验、匠心英杰小学和乐寿镇部分小学师资紧张局面,确保教学工作能正常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并报政府批准,拟在全县乡镇公办教师(乐寿镇中心总校辖区内教师除外)队伍中为以上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142名,具体选聘事宜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为切实做好选聘工作,教体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选聘专任教师40名,其中:语文9名、数学8名、思想品德5名、历史4名、物理5名、化学5名、体育4名。
小学选聘专任教师102名,其中:语文38名、数学41名、英语9名、音乐5名、体育6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1名。
三、选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聘人员范围:我县乡镇学校在岗公办教师(乐寿镇中心总校辖区内教师、三中具有高级或中职教师资格证教师、2017年及以后招聘合同制教师、2019年及以后招聘特岗教师除外)。
(二)年龄不限,综合素质好。能胜任一线教学工作。
(三)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应聘初中各学科和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应聘学科一致。
(五)应聘人员需具有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即应聘初中岗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特别说明:为保证初中教师队伍稳定,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且在初中学校工作的,只能报考城区初中学校岗位,不能报考城区小学岗位;三中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城区初中学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