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解决幼儿园教师缺员问题,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献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150名。现公告如下:
待遇方面
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聘人员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畴,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各项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招聘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第一年(含试用期)工资参照本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第二年工资参照本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工龄计算按照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