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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沧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未知 | 2021-01-2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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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河北沧州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条件是很多考生目前比较关注的问题,为此河北华图为考生整理了关于2020河北沧州市直政府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中报名条件的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院校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0届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18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12月18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详情查看:2020沧州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16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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